再生資源廢品回收公司注冊條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主體及資質條件
股東要求:至少需要 2 名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資格:公司法定人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無不良信用記錄,應當熟悉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法律法規,具備相應的經營管理能力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注冊資本:雖然公司法規定一般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 3 萬元,但再生資源回收公司建議注冊資本不低于 50 萬元人民幣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經營范圍:明確在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范圍包含 “再生資源回收” 及相關業務,如廢舊物資購銷、環保設備銷售等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名稱要求:公司名稱需符合規定,不能與現有公司名稱重復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場地及設施條件
經營場所:擁有或租賃一處符合環保要求的固定經營場所,不得設在居民區內再生資源回收公司。場地面積視業務規模而定,至少應滿足日常辦公和倉儲的基本需求,一般建議面積不少于 1000 平方米。經營場所要遠離主次干道、交通要道、機場、交通客運設施、學校、、住宅區、水源區等至少 200 米以上。
設施設備:配備相應的分揀、打包、運輸等設備,以及必要的環保處理設施,如廢水處理系統、粉塵收集裝置等,確保作業過程不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審批及許可條件
營業執照: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環保審批:向當地環保部門提交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并獲得正式批復再生資源回收公司。如果回收過程中涉及到廢水、廢氣、固廢或噪聲排放,則需申請相應的排污許可證。
特種行業許可證:若回收的物品屬于國家限制或禁止自由買賣的范疇(如報廢汽車、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等),則需申請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安全生產許可:對于涉及易燃易爆物品處理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操作環節,應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其他許可:收購銅等特殊物品的還需要《電力器材收購許可證》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人員及制度條件
專業人員:至少配備一名具有相關專業背景的技術人員,如環保工程師、安全管理員等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員工培訓: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全面的崗前培訓,包括安全生產知識、操作規程、環保意識等內容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規章制度:制定完善的企業管理制度體系,涵蓋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物資采購、銷售管理等多個方面再生資源回收公司。
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如火災、泄露等),預先編制詳細的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定期演練再生資源回收公司。